天津出台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食品安全“十做到”规范
据天津发布消息,为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食品安全(885406)与营养健康管理,天津市市场监管委、天津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印发《天津市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食品安全(885406)“十做到”》,对现场加工制作的老年食堂提出明确要求。
该规范涵盖许可经营、人员健康、原料采购、加工控制、餐饮具消毒、事故处理及适老服务等多方面内容。具体要求包括:
一、做到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,不得无证或超范围经营。
二、做到食品加工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,患碍食品安全(885406)疾病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。
三、做到严格按规定采购食品原料,禁止采购无合法来源或不合格原料,不得存放过期、有毒有害物品。
四、做到严格执行进货查验,记录并保存凭证,拒收票证不全或腐败变质食材。
五、做到严格食品贮存管理,防止食材腐败变质,禁止反复化冻冷冻。
六、做到严格加工过程控制,餐食须烧熟煮透至中心温度70℃以上,防止生熟交叉污染,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做好食品留样。
七、做到按规定清洗消毒餐饮具,餐饮具须专用保洁,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或未彻底消毒餐饮具。
八、做到按规定处理食品安全(885406)事故,发生问题须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,不得隐瞒谎报。
九、做到提供适宜老年人的营养餐食,注重菜品软烂、清淡少盐,合理搭配膳食。
十、做到营造适老助老氛围,通过设置助老宣传画、配备适老设施、组织文化活动等,打造老年人就餐休闲的“银龄会客厅”。